细辛最大用量多少克(黑附子20克。麻黄8克,细辛5克砂仁1克)
辛细服用9克可以吗?
细辛有毒,自己不可乱服。药典规定细辛用量为1~3克,超过用量,要由医师签字,方可应用。
细辛开15克大夫不犯法,虽然中医有细辛不过钱的说法,但是在临床应用上,如果是病情的需要,细辛也是可以超过这个用量,所以不用担心,医生是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考虑的,可以应用。
我由于伤痛原因开了中药汤剂6帖,里面有细辛每帖5克和蜈蚣两天条,第一帖由于只用水煮了十分钟就喝下去了,一共煎了两次喝了两碗。
细辛为我国常用中药,是马兜铃科细辛属植物辽细辛、 细辛与汉城细辛的带根全草,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上品。
朋友给我个药方海南沉,紫扣仁,辽细辛,川乌头,粉甘草,各七十克.制成秘丸服用一个月.一天一粒.问用量大吗?
细辛开15克大夫犯法吗
细辛开15克是否违法?根据我国《中国药典2005版》第59条,细辛的常规用量是1-3克。2. 15克的细辛用量可能引发中毒,因此,这种明显的过量使用细辛是违法的。3. 如果医生开具了15克细辛,可能会被卫生局认定为医疗事故,并会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4. 因此,细辛开15克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
古籍中流传着一句关于细辛用量的谚语:“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这里的“一钱”相当于现代的3克。在传统使用中,细辛的常规剂量通常控制在较为保守的范围,一般不会超过5克。实际上,15克的用量在现代中药实践中相对较少见,多数情况下,人们还是遵循着较为谨慎的用量标准。
如果对症,在10-20克之间是可以考虑的。细辛的用量不能够过大,因为它具有一定的毒性,而且容易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比如导致心律失常,导致患者气虚多汗,出现休克等等,所以细辛的应用最好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的进行。细辛在临床的功效是可以散风、驱寒、止痛、温肺、化饮,还可以通窍。
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近代剂量一般用到10克,25克剂量大了,可造成中毒,禁用。
历史上曾有过“尘知细辛不过钱”的说法,指的是细辛的用量不应超过3克。2. 然而,细辛有南细辛和北细辛之分,以及家培和野生之别。3. 此外,古今人的体质差异也应考虑在内。4. 可以大致认为,野生北细辛的安全用量在5克以内,家培的细辛则可在10克以内。
黑附子20克。麻黄8克,细辛5克砂仁1克
黑附子20克。麻黄8克,细辛5克砂仁1克山萸肉6克,这个方子有问题吗?
细辛开15克大夫犯法,因为我国《中国药典2005版》第59条显示,细辛用量一般是1--3克。细辛有毒性,如果15克可能会中毒,所以细辛用15克显然剂量过大,会触犯法律,卫生局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所以细辛开15克大夫犯法。
细辛有小毒,故临床用量不宜过大,细辛作单味或散末内服不可过钱(3克) , 如入汤剂便可不拘泥于此.细辛在煎煮三十分钟后,其毒性成分黄樟醚的含量能大大下降,不足以引起中毒。
从毒性角度说,散剂一般不超过3g。入汤剂的话根据病症可以不拘泥于此,因为细辛有毒成分为挥发油,中药学课本中说:‘煎20分钟,有毒成分只有原来的150分之一’,根据此推论,安全用量应该是450g。当然这只是逻辑计算。我们这实际使用中,后20分钟下,用45g,无一例中毒。
细辛到底能用到多少克?
细辛用量不过钱”的谬误何时能休?作者:崇尚经方最近家人咳嗽,回家后开了一剂小青龙汤到附近的药店去配,先去了一家连锁大药房,岂知接单的店员一看处方,就语带讥讽地说“细辛15克呀?我们不配(药)!”又去了其他几家药店,有些问是内服还是外用,一听是内服,马上说“细辛15克会吃死人的呀!不配!不配!”结果没一家敢配。这也难怪,“细辛用量不过钱”,我们读书时就是这样教的,无论读医疗的还是读中药学的,这几年的驻店药师培训考试也是一再强调这些“有毒”药的药量。所以所有的中医生,除非有家传的背景或善用经方或看过大量用细辛无毒副作用的文献者,用细辛都是恪守常规的。数年前曾与一几代家传的北方老中医师共事,其经常提到“升火”(扶阳)的概念,常使用麻、附、桂(桂枝、肉桂)、细辛、羌、独、荆、防等温热类药,这是我经历中第二个善用这类药的中医生(第一个是我父亲,善用肉桂、羌、独等,但也不是完全的经方派),他的细辛用量一般是10到15克,我当时委派了一个副主任中医师的师兄作为门诊的技术负责人,这个师兄一看到这位老医生的处方,便悄悄地把我拉到一边,满脸怀疑的神色,对我说:“这个医生行不行的?你看他的细辛用到10克,细辛一般都不能超过3克的呀!”好在我在这之前就看过中医杂志的报道,细辛常用量10至15克才有效果,有些病需用量至60克,也没有毒副作用,而且效果更好。当时年轻,好奇心大,又在病房上班,想着有危险也不怕,于是跟同事打了声招呼,拿15克细辛(完全是根,不像现在很多都是全草入药)煎了一个钟后服用,只觉得舌头有点辛麻,阵阵温热感,身体也有点暖暖的感觉,其他没有一点不舒服。此后我就经常处方用10克的量,刚开始时也因此经常被药房主任叫去询问核实、在药旁加签名。当时还不懂得使用经方,其实现在看看仲景医圣的处方用量也是三两,一服药的量就是一两(相当于现在的15克,至于有的考证认为汉代的一两相当于现在的3克,以我的临床经验认为绝对是错误的)。至于细辛用量的论述,以目前的资料看,最早见于宋??陈承《本草别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用即气闷塞,不通者死”,一钱匕相当于1.5至2克, 半钱匕即不超过1克;后广传于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其引《本草别说》“承曰: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他把半钱匕说成一钱,好象是比《别说》的量要大(古之一钱约折合今之3克),但因为《本草纲目》的影响较大,后世医家以讹传讹,没有厘清“若单用末”,无论汤剂粉剂,复方单方,一概说成“不可过一钱”,直到现在。那么细辛究竟有没有毒性,宋??陈承所说是否可信呢?据现代药理研究表明,细辛主要含挥发油,油中的有效成分为甲基丁香油酚(约50%)、黄樟醚(10%)及榄香素等,有毒成分为黄樟醚。华细辛挥发油对蛙、小鼠、兔等,初呈兴奋现象,继即陷于麻痹状态,逐渐使随意运动及呼吸运动减退,同时反射消失,终以呼吸麻痹而死亡,呼吸先于心跳而停止,对心肌、平滑肌有直接抑制作用。醇浸出液在兔身上,能拮抗吗啡引起的呼吸抑制。对小鼠灌胃与静脉注射,其半数致死量分别为123.75毫克及7.78毫克/10克。细辛醇浸出液之毒性大于水煎剂。所以与“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是吻合的。那么为何临床汤剂用大剂量也没事呢?原来细辛在高温中煎煮30分钟后,挥发油中的黄樟醚仅存原药材的2%,所以,假如粉剂用1克有效的话,汤剂煎30分钟就要用到50克才有效。如果“不过钱”的话,则连隔靴搔痒的作用都没有。而且现在细辛的品种与传统的的品种也有很大的差异,传统的的品种应为华细辛,与之相近的为北细辛(辽细辛)和汉城细辛,此三种都是现在《中国药典》收载的药用细辛正品。而现在有些地方更用土细辛(除正品外的其他细辛)代替正品细辛,效果更大打折扣了。据实验证明:正品细辛中的甲基丁香油酚和黄樟醚含量远高于非正品,三种正品细辛中的甲基丁香油酚含量依次为汉城细辛>北细辛>华细辛,黄樟醚含量华细辛>北细辛>汉城细辛。还有药用部位也有不同,传统细辛是用根部入药,现在是全草入药,而其挥发油含量从多到少依次为根、全草、叶。采收季节也不同,传统是农历二、八采收,此时所含的有效成分最高,而现在因为利益的驱使,就不一定分时候了,其有效成份就很不稳定了。所以细辛的用量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末(不管单用还是复方)遵照“不可过一钱”是对的,但如果入汤剂则绝不可如此,否则用了等于没用,那就无怪乎中药没效、中医无用了。但此等谬误何时能休呢?